温州六大便利措施助外贸攻坚

【浙江鞋业网—外贸报告】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给予30%以内补助,取消对新办生产企业、小型出口企业审核期内不退税的限制……昨天,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该局出台诸多便利化措施,进一步推进口岸绿色大通关,助力“扶工兴贸”。
据了解,实施细则在深化外贸企业服务月活动具体措施、出口退税便利化措施、海关服务便利化措施、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边防检查便利化措施、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等六个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为整合进出口龙头企业培育平台,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实施细则对进出口龙头企业中涉及的有关规费给予返还和表彰奖励。根据规定,对上年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上的生产企业和出口额15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贸流通企业,当年出口额超上年出口额部分,按一定比例返还有关规费,产品属于高新及机电的加大扶持力度。
同时,实施细则还对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出口品牌、打造进口平台和鼓励开展电子商务给予奖励和扶持。如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出口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组织管理机构健全的出口基地,经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助。
而对企业在温州侨贸网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年费给予全额补助。另外,对企业参加由市商务局组团的境外重点展会和自办展,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若企业参加列入市政府支持的重点国际性展会,或者参加在温州市举办的国际性外贸展会,都将获得不同程度的经费补助。
除了对企业的规定外,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审核效率。明确提到,完善和推广出口退税自动审核系统,进一步提高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效率,平均审核时间在2011年较上年压缩32%的基础上,力争2012年再压缩10%以上。
广大中小企业是温州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实施细则也规定了诸多的帮扶措施。如取消对新办生产企业、小型出口企业审核期内不退税的限制,取消对年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下小型生产企业各月累计的应退税款在次年一月一次性办理退税的限制,均改为按月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在检验检疫方面,全额免收小微企业一般原产地证书费、工本费,切实降低出口成本。(浙江鞋业网—郑怡然)
据了解,实施细则在深化外贸企业服务月活动具体措施、出口退税便利化措施、海关服务便利化措施、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边防检查便利化措施、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等六个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为整合进出口龙头企业培育平台,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实施细则对进出口龙头企业中涉及的有关规费给予返还和表彰奖励。根据规定,对上年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上的生产企业和出口额15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贸流通企业,当年出口额超上年出口额部分,按一定比例返还有关规费,产品属于高新及机电的加大扶持力度。
同时,实施细则还对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出口品牌、打造进口平台和鼓励开展电子商务给予奖励和扶持。如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出口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对组织管理机构健全的出口基地,经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补助。
而对企业在温州侨贸网平台上开展电子商务的,年费给予全额补助。另外,对企业参加由市商务局组团的境外重点展会和自办展,给予展位费全额补助。若企业参加列入市政府支持的重点国际性展会,或者参加在温州市举办的国际性外贸展会,都将获得不同程度的经费补助。
除了对企业的规定外,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审核效率。明确提到,完善和推广出口退税自动审核系统,进一步提高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效率,平均审核时间在2011年较上年压缩32%的基础上,力争2012年再压缩10%以上。
广大中小企业是温州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实施细则也规定了诸多的帮扶措施。如取消对新办生产企业、小型出口企业审核期内不退税的限制,取消对年销售额在200万元以下小型生产企业各月累计的应退税款在次年一月一次性办理退税的限制,均改为按月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在检验检疫方面,全额免收小微企业一般原产地证书费、工本费,切实降低出口成本。(浙江鞋业网—郑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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