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查获假冒阿迪耐克彪马运动鞋,涉案16余万

【环球鞋网】近日,福建莆田荔城区检察院就朱姓夫妇租用同村村民的简陋民宅私设厂房,在生产的运动鞋上堂而皇之地贴上“耐克”、“阿迪达斯”、“彪马”等知名品牌标识,大肆进行销售,非法经营额达16余万元一事提起公诉,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朱某夫妇进行了判决。
2011年2月份,朱某夫妇以每年3万元的价格租用了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一民宅,在简单地用铁蓬改造成厂房并购置设备后,朱某夫妇便开始从事生产假冒运动鞋活动。由丈夫朱某负责假冒运动鞋的生产、包装以及在运动鞋上贴标;妻子王某负责电话、传真联系客户,网银交易及记账。二人还雇佣了同案人小华、小梅等七人帮助销售。
2012年7月17日,经群众举报,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在该厂房内当场查获假冒耐克牌运动鞋516双、假冒阿迪达斯牌运动鞋24双,上述被扣押的假冒品牌运动鞋共价值人民币38040元。公安民警通过查阅记账凭证还发现,自2011年9月7日至2012年1月11日,朱某夫妇已生产并销售假冒耐克牌运动鞋1523双、假冒彪马牌运动鞋192双、假冒阿迪达斯牌运动鞋120双,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29650元。
荔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朱某及其妻子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三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人民币167690元,属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朱某及其妻子王某有期徒刑二六个月年,缓刑三年,还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及四万元。(第一商机,独家商情,即时商讯-环球鞋网供应商站 小米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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