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为“傍名牌”出奇招 耐克商标图形缝在鞋上

【环球鞋网】2012年1月5日,深圳某贸易公司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出口一批运动鞋到阿联酋,天津海关经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中有8640双运动鞋使用的标识涉嫌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经耐克公司申请,天津海关于同年2月21日依法对上述货物进行了扣留。耐克公司认为,贸易公司的侵权行为对其商标的声誉产生了重大影响,使其无形资产价值遭受难以估算的损失,于是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二中院经审查查明,本案被控侵权产品上所使用的商标系在“耐克钩(图形)”的基础上增加了若干部分,尽管最终呈现的图形具有较大差异,但被控侵权产品上所使用的商标中只有“耐克钩(图形)”部分被牢固地缝合在鞋体上,而其他部分未被缝合在鞋体上,并可轻易地撕去或脱落,之后,所呈现的标识与“耐克钩(图形)”完全一致。
据此,法院认定涉案鞋品系采取掩人耳目手段仿冒耐克公司享有权利的“耐克钩(图形)”商标,具有侵权故意,被告贸易公司出口被控侵权产品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环球鞋网 小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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