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智阿迪上午庭审暗指耐克“无厘头”

2010-04-15   环球鞋网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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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说球员不能当不正当竞争案被告 一个对起诉感到费解不交答辩状———

  足球运动员郑智是该穿耐克还是该穿阿迪达斯?今天上午,耐克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阿迪达斯公司和郑智一并起诉到法院。
 
   8时40分,6个身穿黑西装的中年男人一起走进朝阳法院的法庭,满脸严肃地坐到被告席上。记者看到,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也在其中。

  9时庭审开始。由于起诉状的内容较长,耐克公司的律师用了六七分钟才将起诉状读完。

  “按理说,我们应该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但我们却没有提交。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根本就不理解他们为什么要起诉!他们也没能提交证实我们诱使、操纵郑智的证据。”阿迪达斯公司的一位律师的答辩让庭审气氛充满了火药味。

  在这位律师陈述期间,李大进一直坐在椅子上,一言未发。

  接着,郑智的律师向法官解释:“郑智与耐克公司确实签订过合同。但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耐克公司就终止向郑智付费了。于是郑智发函给他们,宣布解除合同。郑智参加阿迪达斯公司的商业活动,是中国足协的指派,并不是公司的‘利诱’。”

  同时,郑智的律师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经营者才能成为不正当竞争案件的被告,而郑智是个足球运动员。“这是一次极不负责任的指控。”该律师说。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案情回放

  耐克公司诉称,2003年该公司与郑智签订了独家代言合同,约定自即时起4年间,耐克公司“独占”在全球范围内使用郑智的姓名、肖像等进行产品的广告和销售等行为的权利。

  除国家队活动外,郑智在运动时只能穿耐克。从2005年起,耐克公司发现郑智不但多次参加阿迪达斯公司组织的各种商业活动,甚至还穿着阿迪达斯运动鞋参加了中超比赛,耐克公司于是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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