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皮鞋三包标准不廉价

李先生前两天拿着一双皮鞋来到谷里工商所,见人就说:“气死我了,买了一双皮鞋还没穿几天,就变成这个样了。”
据工商执法人员了解,5天前李先生在一个体工商户胡某处以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双皮鞋,哪知仅穿了3天皮鞋的表面就开始脱落,他找到胡某要求退货,胡某却坚持不退货,仅答应修修看。
工商人员调解时,胡某辩称:我销售的皮鞋就50元一双,不像大商场销售的皮鞋五六百元一双,质量当然不一样。工作人员当即指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销售的商品的质量,不能因为价格低就可以不符合质量标准,胡某这才答应退还李某的50元货款。
在个体经营户处买的鞋子不好,去超市等正规地方买就该好了吧?也未必!消费者衡先生去超市买鞋子,看到一款登星牌男式皮鞋只要39元,还标明“头层皮鞋”,自认为捡了个大便宜。谁知道,穿到第10天,牛皮鞋表面就出现开裂现象。“头层牛皮怎么这么快就裂了?肯定质量有问题”,遂至消协投诉。
联系上超市后,超市一姓张的经理第一反应竟是:“39元怎么能买到牛皮鞋?”按照消法及南京鞋类商品三包等法律规定,超市最终为衡先生按照退一赔一处理,并补偿其来回交通等费用共计1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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