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复审可能与日落复审合并

截至上周,欧盟今年还没有发起对中国任何产品新的反倾销或其他保护措施的调查,但在这个短期的、比较平静的表面现象下面,欧盟的产业界实际上并没有放弃研究欧盟的贸易壁垒措施对他们的保护。
“今年6月初欧盟化工理协会和欧洲的棉纺工业联盟等10家欧洲行业组织联名致函欧委会主席,督促欧委会扭转很长时期内慎用贸易措施的状况,希望欧委会能增加对贸易措施的运用程度和力度。这说明硝烟并没有被掩熄。”孟玉红说,就鞋的反倾销案而言,仲裁措施尽管只有两年的期限,很快就到了,但在过去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欧盟一些生产企业并没有想放弃这个救济工具,与此相反,无论是欧委会方面还是欧盟产业界,一直关注我国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港口贸易,对他们产生规避的问题。同时,欧盟产业界和成员国正以另一种方式推动着欧委会的工作,诸如肯定欧委会上次采取措施的努力,而且肯定了这种措施努力的效果,并否定了反倾销措施对消费者和进口商产生的不良影响。种种迹象显示,欧盟的产业界正在为继续反倾销寻找支持力量。
对于一年后将到来的日落复审(也称“期满复审”),孟玉红提到,由于从今年开始已有两个新成员加入欧盟,成员国力量的变化将影响复审结果。她分析说,去年欧盟是25个成员国投票,现在新增加的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是主要的制鞋国家,因此今后的力量会倾向于哪一边,就不言而喻了。
所以,孟玉红特别提醒,我国鞋企应对欧盟反倾销以及其他贸易措施,应更重视原审应对,而不是复审阶段,至于日落复审这个两年一期的应对工作,则是最薄弱的一个环节,也是欧盟产业界最愿意抓住的一个机会。
“欧盟产业界会通过申请去争取,然后形成一种‘日不落’的结果。我们俗称的‘日不落’,就是指这个贸易措施到期后,会再延续两年甚至5年,最终永无休止。”她说:“这是对我们不太有利的一种倾向,也是被对方利用的一种趋势。”
对于这种所谓的“日不落”复审趋势,原欧盟委员会贸易司官员鲁迪律师持比较肯定的态度。他认为,2008年10月份,两年反倾销税案到期前,欧委会会采用期中复审和日落复审的合并审理。理由是,借这种合并审理的便利,欧盟一方面可以改变16.5%的税率,另一方面可以把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列入反倾销的范围。
鲁迪进一步分析称,在去年欧盟对华鞋的反倾销案裁决后,其他地区鞋产品出口欧盟的量大大增加了。比如,印尼2005年出口鞋2500万双,2007年后这个数量增加两倍;中国澳门的数据变化更大,2005年是250万双,2007年预测是2100万双;另外,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等地也出现鞋类出口剧增的情况。
鲁迪认为,欧盟必将对此采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