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马”鞋质检报告早产七个月

李先生在海口海秀路明珠商场三楼“PUMA”(彪马)运动服饰专柜购买了一双运动鞋,刚穿两天鞋底就脱落了。李先生就此向工商部门投诉后,商家提供给工商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显示该款鞋的生产日期竟然为2007年12月30日。5月31日上午,李先生再次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后,海口工商局大英工商所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商柜将同型号的鞋全部下架并作暂扣处理。
当天上午,本报接到市民李先生反映称,5月20日他在明珠广场三楼“PUMA”(彪马)运动服饰专柜,凭金卡花629元买了双彪马牌赛车休闲鞋,但回家才穿了两天,皮鞋底与面就脱了胶。23日下午他找到商场,商家称只能换不能退。李先生就此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人员到场后,商家负责人这才表示同意退鞋。但李先生怀疑商家销售的鞋有假,便要求商家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并查看其营业执照。商家负责人却称他们没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质量检测报告和营业执照为由,拒绝了消费者李先生的要求,双方就此引发纠纷。
李先生说,在他的再三要求下,商家才在28日向大英工商所提供了一份广东省质监局出示的检测报告,但报告中显示的该款鞋的生产日期却为“2007年12月30日”,而目前才到5月底,怎么会有生产日期为年底的检测报告?李先生就此更加怀疑商家提供的是假货。
31日上午,大英工商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现场,因商场提供不了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工商执法人员责成“PUMA”(彪马)运动服饰专柜将同一型号的皮鞋全部下架,并作暂扣处理。
消费者李先生表示,他将等待工商部门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如果最后证实商场销售的产品是假货,他将保留索赔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