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消协发布消费警示:鞋类商品当慎购

今年上半年,大连市工商局12315受理鞋类商品的咨询、申(投)诉和举报共计1516件,比上年同期上升12%。尤其是5、6两个月,反映鞋类商品问题的电话数量明显增多,共699件,占上半年鞋类商品受理总量的46%,同比上升65%。为此,大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鞋类商品易发生问题,选购应当谨慎。
在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中,主要问题是质量争议:如开胶、断底、断面、断跟、脱色、皮面掉漆、里子开裂、网面撕裂等;售后服务纠纷:部分经营者无理拒绝退换货,或故意拖延修理等;以假充真:假冒商标,或人造革鞋冒充真皮鞋出售;误导消费:主要是售货员口头宣传“最低价”,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消费者自身原因引起的纠纷:如购买前未认真试穿,穿用后才感到磨脚而要求退换货。
根据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经综合分析,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鞋类商品时注意6个问题:一、选择购物场所,大型商场或鞋类专卖店出售的商品,其质量和信誉的保险系数相对比较高;二、正确看待价格,价格过低的鞋子,质量问题相对比较多;三、尽量“货比三家”,即使同一品牌的鞋子,不同的时期或不同的经营场所其价格也不尽相同;四、认真检查试穿,既要检查鞋面、鞋里有无质量瑕疵,又要查看两只鞋子是否同属一双;要双脚同时试穿,感觉不适最好不要“迁就”购买;五、认真斟酌企业文字承诺,不要轻信售货员的口头宣传;六、购买后尽快穿用,以免“三包”权利过期。
在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中,主要问题是质量争议:如开胶、断底、断面、断跟、脱色、皮面掉漆、里子开裂、网面撕裂等;售后服务纠纷:部分经营者无理拒绝退换货,或故意拖延修理等;以假充真:假冒商标,或人造革鞋冒充真皮鞋出售;误导消费:主要是售货员口头宣传“最低价”,而实际上并非如此;消费者自身原因引起的纠纷:如购买前未认真试穿,穿用后才感到磨脚而要求退换货。
根据消费者反映的问题经综合分析,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鞋类商品时注意6个问题:一、选择购物场所,大型商场或鞋类专卖店出售的商品,其质量和信誉的保险系数相对比较高;二、正确看待价格,价格过低的鞋子,质量问题相对比较多;三、尽量“货比三家”,即使同一品牌的鞋子,不同的时期或不同的经营场所其价格也不尽相同;四、认真检查试穿,既要检查鞋面、鞋里有无质量瑕疵,又要查看两只鞋子是否同属一双;要双脚同时试穿,感觉不适最好不要“迁就”购买;五、认真斟酌企业文字承诺,不要轻信售货员的口头宣传;六、购买后尽快穿用,以免“三包”权利过期。
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鞋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