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业人士请注意:最高法公布3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江苏、福建、上海3地法院7月7日分别公开一审宣判了3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当日通报这3起案件情况时表示,这反映了人民法院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决心。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7日分别公开一审宣判3起案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时德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周清华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单位泉州博世鞋业有限公司罚金30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林远景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邓晓东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7日分别公开一审宣判3起案件: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时德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周清华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单位泉州博世鞋业有限公司罚金30万元;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林远景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判处被告人邓晓东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鞋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