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品牌风云榜章程

2010-04-15   环球鞋网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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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风云榜介绍

  “中国体育品牌风云榜”是由中国(香港)国际品牌发展促进会、中国体育品牌研究中心和北京金王国际体育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主办。活动旨在弘扬中国民族体育品牌,借以推动中国体育产业的发展和体育科技创新、体育竞赛学术交流、市场营销战略,增强行业之间的国际竞争力。风云榜评选活动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和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环球企业家杂志、搜狐网等各界专业人士、著名经济学家、学者、行业专家的大力支持,从而进行的一年一度的盛会。

  活动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根据每年中国境内体育品牌,包括体育用品、场地器材、赛事营销、体坛新秀、经典赛事等结合当年市场动态而确定评选活动的主题奖项;第二部分是为中国品牌企业每年在体育事业(含公益体育)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而设定的不同奖项。组委会将根据每年奖项设定来组建评审团成员,根据组委会所采集的企业信息资料、市场调查和走访部分企业,从企业资产规模、市场占有率、公众美誉度、内部管理、创新能力、质量体系等全方位的进行评估。活动另外组成部分将由政府相关人士、国际体育品牌专家、成功企业家代表作主题演讲,从体育市场的管理、中国体育品牌产业与本土化战略部署、体育品牌与质量体系、国内竞争与国际化进程、品牌代理与广告战略、经销与品牌维护等多角度紧密结合产业脉络,并涵盖包括奥运会在内的现代体育商业运作的各个层面进行一系列的探讨。“中国体育品牌风云榜”是中国体育市场的一个缩影,从中了解中国体育产业市场竞争格局和中国体育用品市场的未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为使“中国体育品牌风云榜”活动工作优质有序的进行,组委会设立多个部门全方位为参加评选的企业、个人或团体服务。

  第一条:顾问兼评审团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总 顾  问:李梦华  中国奥委会名誉主席,原国家体委主任

  评审团团长:杨培青(副部级) 中国广告协会会长,原国家工商局党组书记兼常务副局长

  顾问兼评审:张发强(副部级)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奥委会副主席,中国篮球协会主席,原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张彩珍(副部级)国际奥林匹克勋章获得者,原国家体委副主任

  岑传理 (博士) 中央电视台体育节目中心副主任,体育品牌营销专家

  陈  婷  环球企业家杂志社董事总经理,国际企业经营整合顾问

  敖  铭  搜狐体育中心总监

  王 路 服装时报总编,原经济日报社

  (注:其他评审略)

  第二条:专家评委会——负责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学者对参加评选的企业进行评比和市场调查工作;

  第三条:商  务  组——负责制定相应的商务推广方案,完成年度计划的活动执行工作;

  第四条:会  务  组——负责接待企业及企业代表报名,受理企业意见和投诉,审核企业和各级主管部门提交的文件和申请,并提供活动的后勤保障;

  第五条:企  划  组——负责组织筹划评选细节和论坛的选题及相关文案的撰稿,活动整体策划、预算及实施,并负责与参加评选单位协调和沟通事宜;

  第六条:媒体宣传组——负责与各新闻媒体沟通,保障活动整体宣传效果。

  第三章 参与及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使活动具备规模、组织完善,打造成中国体育产业的一项重要活动。组委会将面向社会进行商务推广活动,寻求战略合作伙伴。(凡登记参选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委会商业开发推广活动)

  第二条:参加评选活动的企业必须是中国境内品牌企业、个人或团体,并具有一定规模及合法经营的体育类企业或影响力;

  第三条:所有企业、个人或团体都将免费参加风云榜的评选活动,企业代表将受到组委会的邀请,参加会务的所有企业、个人或团体在会议期间费用自理,包括会期展示和宣传费用;

  第四条:所有参选者必须在评选开始一个月前向组委会提交登记表及相应资料,在递交登记表截止时间后,参选企业不得撤销参选;

  第五条:所有参选者可将报名资料以特快专递、电子邮件或专人递送组委会,以便组委会签收备案,网上提交需电话确认。如果没有提交资料的企业、个人或团体,可根据组委会前期所采集资料进行当年市场调查和分析为获奖者提交相应邀请;

  第六条:活动评选将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专家评审团根据申请表和提交的证明文件,结合行业情况,核实相关信息对报名参选企业、个人或团体首先进行筛选,再经过专家评审团合议或网上投票情况进行综合打分(具体见当年评比办法文件)。

  第四章 参选企业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凡参选企业、个人或团体有权了解本活动的章程、组织形式、评比办法等,并得到组委会承诺的服务;

  第二条:参选企业、个人或团体在评选之前有权更改或另外补充参选登记表相关内容;

  第三条:参与评选者有投诉、质询的权力,评委会在评选过程中若出现与组委会承诺的情形不符时,可立刻向组委会投诉或质询;

  第四条:组委会未承诺的服务,参与评选者的代表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可达成特别约定;

  第五条:参与评选的企业、个人或团体必须符合侯选要求,手续合法,向组委会提供真实资料,不得瞒报。对已提交的资料做任何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

  第六条:参选者有义务向组委会无偿提供企业名称和标识以供组委会宣传中使用;

  第七条:参与评选的企业、个人或团体必须遵守组委会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评选活动如遇不可抗力原因致使评选不能举行或延期举行的,组委会有权调整时间和适时安排,为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举行,参选企业、个人或团体必须以组委会调整时间为准;

  第九条:参与评选的企业、个人或团体与组委会如发生法律纠纷的,由主办方和承办方承担责任。

  第五章 组委会权利义务

  第一条:组委会有义务向参加评选的企业、个人或团体落实评选的相关规定及承诺;

  第二条:组委会有义务向参加评选的企业、个人或团体提供评选活动的相应资料,以便企业了解本次活动的章程、组织形式等;

  第三条:组委会未承诺的服务,参选企业、个人或团体向组委会提出申请时,组委会有权拒绝;

  第四条:组委会有权向参选企业、个人或团体索取准确、完整的资料;

  第五条:评选活动开始之前或评选中,因参与评选企业、个人或团体一方原因不能继续参加评选时,组委会不予退还参选材料;

  第六条:参与评选的企业、个人或团体在填报企业资料中有弄虚作假或者当年在行业中有过不诚信行为的,一经发现组委会有剥夺其企业参与当年评选的权力;

  第七条:组委会有权在活动宣传中无偿使用参选企业的名称及企业标识;

  第八条:评选活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评选不能举行或如期举行时,组委会有权调整时间和适时安排。

  第六章 其它规定

  第一条:组委会规定与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条:评选活动如遇不可抗力原因不能举办或中途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另行通知;

  第三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中国体育品牌风云榜组委会
                              二○○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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