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旅游鞋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2%

国家质检总局1日发布的旅游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2%。
质检总局共抽查了福建、广东、浙江、江苏、上海5个省、直辖市87家企业生产的87种产品。
抽查结果表明,本次抽查的大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达到100%;小型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仅为59.5%。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水平仍是制约我国旅游鞋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的主要因素。
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部分产品耐折性能不合格;个别产品剥离强度不合格,剥离强度不合格的旅游鞋在穿着过程中极易开口、开胶。
另外,福建南安市足豪鞋服有限公司在国家监督抽查中拒检,其产品质量按不合格论处。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福建省南安市健特鞋服有限公司生产的健尔特休闲运动鞋和泉州市洛江区富源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运动休闲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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